项目投资的目的必须是盈利性的,收益来源必须是生意运营所得; 购买现有生意的要求:要求(一)必须转让全部股份,同时保持正常运营状态;(二)被收购股份的企业主在该企业经营5年以上;(三)并且该企业曾经没有申请过安省移民项目;(四)申请人必须保留所有的在职员工、薪资水平、雇佣期限,在此条件之上创造两个新的就业岗位;(五)商业计划书必须表现出来有强烈的意愿发展并壮大此投资项目。 其它条件:(一)申请人必须达到CLB4(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)或者相对应法语水平 Listening: IELTS 4.5 or TEF 145-180 Reading: IELTS 3.5 or TEF 121-150 Writing: IELTS 4 or TEF 181-225 Speaking: IELTS 4 or TEF 181-225 (二)申请人在管理项目期间,必须在安省住够75%的时间(相当于每年住够9个月) (三)申请人收到省提名后,候选人必须在6个月内向加拿大移民局IRCC(Immigration,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),前身为CIC(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)提交移民申请,过期作废 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大多伦多地区(GTA)内: 1. 已有的加盟商业(海外全新加盟商业,并准备在安省长期发展的除外) 2. 加油站 3. 轮胎回收 4. 废弃金属回收 5. 典当行 6. 家庭旅馆 7. 持股公司 8. 自助洗衣店 9. 自动洗车行 10. 小型借贷公司和相关业务(高利贷) 11. 已经申请过安省商业移民的项目
大多伦多地区(GTA)外: 1. 轮胎回收 2. 废弃金属回收 3. 典当行 4. 持股公司 5. 自助洗衣店 6. 自动洗车行 7. 小型借贷公司和相关业务(高利贷) 8. 已经申请过安省商业移民的项目 |